盧志堅 葛東升 韓琴慰
  本報訊(記者盧志堅 通訊員葛東升 韓琴慰) “檢察院查辦了蛀蟲,還把被挪用的補貼款發還給我們……”江蘇省泰州市薑堰區的漁民周誠臣近日樂呵呵地對回訪檢察官說。
  2013年6月13日,周誠臣等14戶漁民懷疑生態養魚補貼被挪用,集體到薑堰區檢察院溱潼群眾工作站反映。6月15日,薑堰區檢察院對溱潼鎮財政所原所長顧富民以挪用公款罪立案偵查。同年12月19日,薑堰區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處顧富民有期徒刑二年零九個月。
  泰州市檢察院檢察長周劍浩告訴記者,2011年4月起,泰州市檢察機關在該市人口密集和群眾訴求相對集中的村莊、社區,相繼設立52家群眾工作站,配置8輛流動服務車,每周定點定時值守和流動服務相結合,開展受理控告申訴、促進刑事和解、進行法制宣傳、預防職務犯罪等工作,基本實現了對分佈1600多個社區、村莊的506萬餘名群眾的檢察服務全覆蓋,被老百姓稱為“家門口的檢察院”。有人曾進行實地測試,即便是最邊遠的村子,村民有訴求找檢察官,騎自行車到附近的群眾工作站反映,時間也不超過15分鐘。
  為加強群眾工作站工作,2013年以來,泰州市檢察機關對群眾工作站實行“1對1”、“1聯N”模式,一個中層正職幹部掛鉤一個群眾工作站,每月帶幹警定期、不定期地開展法律咨詢、巡迴檢察活動;每個部門聯繫群眾工作站周邊的若干社區,履行未成年人犯罪社會調查、特殊人群幫教、釋法說理等職能。
  據統計,2011年以來,依托群眾工作站,泰州市檢察機關受理群眾信訪603件,發現職務犯罪線索52件,收集訴訟監督線索56件,徵集群眾對檢察工作的意見建議206條,並促成刑事和解158件,化解各類矛盾345件。  (原標題:江蘇泰州:群眾工作站有效解民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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