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報訊 圖為:6日,受害男嬰原原的爺爺讓記者看他用手機拍攝的原原在重症監護室治療的照片。(新華社發)
  重慶長壽區一女孩摔打嬰兒事件連日來引起社會廣泛關註,多數輿論對那名年僅10歲卻異常“冷血”的女孩的行為表達了不解和憂慮。目前受害嬰兒家屬已經提起民事訴訟。多名專家認為,應釐清女孩這一連串行為的背後動機,對未成年人行為失範引入社會幹預。
  10歲女童一手製造“血案”
  年齡太小警方不予刑事立案
  長壽區警方介紹,11月25日16時許,區公安局接到轄區“鵬運左岸”小區的保安報警,稱該小區一幼童從25樓墜落。經調查走訪、調看小區視頻監控錄像,警方初步查明瞭事件情況。
  經查,當天16時10分,該小區25樓住戶李某(女,10歲,長壽某小學五年級學生)放學回家至小區2棟2單元電梯時,遇受害人原原(男,1歲)與其奶奶外出。李某在原原奶奶出電梯時,將原原抱起。電梯門隨即關上,把奶奶隔擋在外。電梯的監控視頻顯示,李某在電梯里對受害人進行了毆打。
  警方稱,根據李某的陳述,她將原原從電梯抱回25樓家中,在客廳沙發上對原原實施毆打,又將原原抱至陽臺欄桿上逗玩,導致原原從陽臺欄桿上墜落。
  原原奶奶看到電梯直接運行至25樓停下,遂趕上25樓尋找,遇到李某從家中走出。奶奶向李某詢問原原下落,李某謊稱原原已被他人抱走,還和奶奶一同乘電梯下樓尋找。
  下樓後,奶奶到小區保安處查看視頻監控,李某繞至原原墜落處,找到了灌木叢中的原原。她把原原挪至七八米遠的小道上,然後自行返回家中。
  李某父母都是四川一家化工企業工人。事發時,家中只有放學回家的李某一人。公安機關表示,調查結果已經向雙方當事人及其監護人進行了通報。因行為人李某隻有10周歲,未到刑事責任年齡,公安機關依法決定不予立刑事案件偵查。
  涉事女童隨母前往新疆
  受害嬰兒已蘇醒家人提起訴訟
  12月2日,李某的母親因工作原因調動到新疆分公司,李某一同前往。母女倆臨行前,辦案民警將這一情況告知了受害方的家屬及其律師。
  目前,警方正積極協調民政、司法等相關部門為受害方提供經濟救助和法律援助。截至目前,經協調,李某監護人已向受害方支付醫葯費7.8萬元。
  據醫院介紹,經過積極救治,目前受害人原原生命體徵平穩,擬於近日接受手術。
  12月4日,原原家人已向長壽區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區法院已受理此案。
  未成年人行為失範必須警惕
  本次事件發生後,多位專家從兒童心理、未成年人行為規範等角度進行了分析,建議完善未成年人行為規範立法,適當引入社會力量。
  黃手絹心理咨詢中心負責人、國家心理咨詢師陳燕萍認為,10歲的孩子從年齡特征上看,已發展出一定社會性,在兒童間,尤其是中小學生之間經常會發生的一種特殊類型的攻擊性行為,如果曾經有過受“欺負”的經歷,被家庭或其他生活和學習中相關的人進行過打罵、人身攻擊、孤立等,並由此帶來憤怒、痛苦、焦慮、驚恐等感受時,這一時期攻擊性會加劇。
  她認為,以上狀況並非一天兩天形成的,家長和學校應增加對孩子的關心和照顧,關註孩子情緒變化和行為特點,及早干預。家長在家庭教育中應註意方式,避免使用肢体暴力和語言暴力,此外,還需要加強法制教育,懂得約束自己的行為。
  (原標題:重慶10歲女孩摔打嬰兒事件追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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